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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母婴护理 更新时间:2023-10-31

一、 职业定义


母婴护理是在产妇分娩、新生儿出生后为产妇和婴儿提供生活护理服务。

二、培训形式


线上、线下培训。

三、培训要点

四、 适用对象

01在医疗机构、社区、家庭、母婴服务机构等场所,从事母婴护理的服务和管理人员;

02拟开办月子中心、家政服务、产后护理、产后康复、母婴照护等机构的创业人员;

03准备从事母婴护理相关工作的在校生或毕业生;

04希望获得母婴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准父母、准祖父母、准外祖父母等;

05准备从事或热爱母婴护理这一行业的人员。

五、 申请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从事或准备从事与本职业相关职业的人员均可申报。


六、 考核要求

01母婴护理包括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 理论考核采用闭卷笔试,题型为选择和判断;技能考核为模拟现场实际操作。

02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和技能操作综合成绩达60分合格。

03考核时间为笔试20分,技能操作40分钟。

七、发证机构 >>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八、证书效力 >>
01证明证书持有人已经熟练掌握并可应用团体训练指导该项职业技能。
02国家承认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03表明证书持有人具备了从事团体训练指导职业岗位所必需的基本工作能力。
04国家认可,联网查询,终身有效。
05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升职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06其中,高技能人才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表明了证书持有人掌握某职业岗位独特技术能力和水平,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被认定为国家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证书全国通用。
九、报考材料(电子版)
01小二寸照片;
02身份证反正面;
03学历;
04电话。            

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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